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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检验检疫局检测实验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规划与实验室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28365365tw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详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qtzbgg/zbgg/201711/t20171113_216079.htm

  

  1.招标条件

  28365365tw(招标人)的编号为FJTC-1732095(招标编号)的泉州检验检疫局检测实验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规划与实验室设计,项目业主为28365365tw,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规划与实验室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泉州检验检疫局检测实验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规划与实验室设计;

  2.2建设地点:晋江。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约15044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45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4346万元。

  2.5招标类型:设计方案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6.2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规划和实验室台柜、通风、洁净、恒温恒湿、空调、电气(强弱电)、智能化系统、给排水、楼宇自控、废水处理、装饰装修、供气、消防、概算等专业工程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  7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 300  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投标人自201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不包含分、转包及联合体)承担过设计费15万及以上或实验室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至少包括实验室工艺(或实验室规划)、通风系统、微生物实验室(或洁净实验室或洁净系统)、供气系统等4项专业设计内容的实验室设计业绩。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7年12月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开标厅;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票据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的本项目设计收费(含工程规划)金额为75万元(最终以实际设计完成的工程投资造价按比例计算及支付设计费),具体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28365365tw   ;

  地址: 泉州市刺桐路南段110号      ,邮编: 350003 ;

  电话: 13655983366   ;

  联系人:  张志勇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7538104传真: 0591-87538104 ;

  联系人:林锨、陈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 8010 0100 1044 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监管部门名称: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312号

  电话:0591-8787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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